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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坚称与大中协议有效 索赔缺乏依据
http://tech.QQ.com   2006年09月11日07:3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朱晨日韦)继8月17日针对大中单方面解约发表声明之后,9月7日永乐方面在香港点击查看香港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联交所正式发出公告,以再次回应大中9月4日送达的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律师函。在永乐董事会主席陈晓签名落款的公告中,永乐方面表示:“函件中所述的指称并无根据,声称向本公司提出的索偿亦缺乏理据”,并称“战略合作协议仍然具有十足效力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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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对于大中单方面解约一事较为回避的陈晓,很少在媒体面前对此发表评论,甚至9月4日大中再次发出律师函时,陈晓也只是表示“对此毫不知情”。以至于不少大中人推测,此时的永乐已经禁不起任何变动了,才会一味拖延与大中解约一事。此次永乐方面以公告形式回应大中,也是陈晓等董事会成员首次的集体表态。

永乐在公告中描述了大中方面函件的内容,并称大中方面认为永乐“与国美之间的建议合并乃与战略合作的条款有抵触”,同时大中方面还表示,倘永乐同意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大中将向永乐退还1.5亿元的保证金,并且不向永乐提出索赔。

“我们的法律顾问认为,大中函件中提出的条件和指称并没有任何根据。”陈晓表示。他同时指出,在公告中永乐已经表态:“大中声称向永乐索偿缺乏理据,战略合作协议并无载列任何条文限制永乐与国美合并的条款。单方面终止将构成对战略合作协议的违反。”

对于陈晓的上述说法,大中方面昨日予以了强硬回应,称依然坚持此前的观点,认为是永乐违反协议在先,“坚决要求必须解约,如果沟通协调不成将申请仲裁,而不会回避。”

[责任编辑:gy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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