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开了一次小小的玩笑。2002年,中国电信被南北分拆,北方部分并入网通,其初衷是希望双方互相进入,在固定电话领域形成竞争。谁曾想,5年后,电信、网通郑重地签下一纸“互不侵犯”的君子协定:从3月1日起,双方停止在对方主导区域拓展业务。
近日,这一秘密协议在网上披露后,引得众说纷纭。电信、网通约定“井水不犯河水”,是制止了恶性竞争还是彻底扼杀了竞争?固定电话是否会就此重回垄断?
【内容】
井水不犯河水
春节前的2月16日,电信、网通两大集团在北京
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相约“维持现状、面对现实、规范将来”,以避免重复建设,避免恶性价格战。协议自3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今年底。
该协议至今尚未公开披露,但其内容却被知情人士在网上全文“张榜公布”。根据协议,双方在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技术合作等7个方面达成了合作,但真正触及外界敏感神经的还是涉及南北分治、互不侵犯的条款。
互不进入对方领域
双方约定,停止在非主导区域发展新用户(包括传统固话用户,大灵通、小灵通等无线市话用户,宽带用户,呼叫中心等所有类型客户)。也就是说,中国电信不再在北方10省份发展新用户,而网通也将停止在南方21省份拓展新的业务。
具体的目标是,双方在非主导区域的固定电话、宽带用户总数在2007年2月底的基础上不再增加。同时,非主导方不再进行针对公众客户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宣传及促销活动,不再推行新套餐,不再增加代理商。
严控越境投资规模
在作出“互不侵犯”承诺的同时,双方还就在对方主导领域的投资规模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根据协议,2007年,中国电信在北方10个省份的投资预算不超过30亿元,收入预算不超过55亿元;中国网通在南方21省份的投资预算不超过70亿元,收入预算不超过105亿元。
双方还约定了很多的具体细节。例如,在非主导区域不得进行预算外投资;严格禁止租赁设备、合资建设、合作经营、借用设备等变相投资和经营行为。
聘请第三方监督实施
从协议的细则来看,电信、网通这次的合作并非一纸空文,而是动了真格。为保证协议落实,双方约定要互相提前交换各省份的相关数据,年终则由会计师事务所对非主导方投资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相互交换。
协议还约定,双方应将相互交换的信息报送共同确认的第三方,接受其监督检查,在双方出现分歧时,以第三方的协调意见为准。
【缘由】
孙刘联手抗曹
其实,电信、网通由竞争走向联合,此前已经透露出了一些征兆。
今年1月16日,网通上市公司以人民币35亿元的价格向母公司网通集团转让了广东省和上海
市的资产、负债和业务,这被业界广泛解读为网通收缩其在南方的业务发展的一个信号。即使是在广东、上海这样的富庶之地,网通要打破中国电信的“统治”也是困难重重。
2002年5月16日,按照国务院“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的指导方针,原中国电信集团把北方10省份电信公司划给中国网通集团,自己保留南方和西部21省份的资产。自此,“南电信、北网通”的格局正式形成。
此后,双方开始互相进入对方的势力范围,虽雄心勃勃但收效甚微,反而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时至今日,中国电信在北方仍然实力微弱,而网通在南方的拓展也举步维艰,不要说打破对方的垄断地位,就是日常经营也是负债累累。例如,根据2005年度的资料,网通在上海、广东两地只发展了67万户用户,占网通总用户不足1%;而截至2006年上半年的短短两年半间,两地累积亏损达4.63亿元人民币。
这时候,停止干戈相向无疑是一种明智之举。而更大的产业背景是,固定电话正面临移动通信强大的替代性竞争,电信、网通如不停止“内耗”,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近年来,固话业务的用户数和收入停步不前,话务量也出现了萎缩的征兆。与此相反,手机用户却高速增长,至2006年年底已突破4.6亿,目前仅中国移动一家的年利润就超过了其余几家运营商的总和。因此,电信、网通走向联合颇有点“孙刘联手抗曹”的味道。
只是,对于广大用户来说,这样的联合多多少少给人一种消除竞争、重回垄断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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