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讯 7月18日,由国家版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办的2007国际版权论坛在北京
举行,腾讯网作为指定合作门户网站对本次论坛进行全程直播。
美国版权局副局长大卫·卡森先生演讲:

美国版权局副局长大卫·卡森
主持人:下面我们请美国版权局副局长大卫·卡森先生演讲,他的演讲题目是“数字化的不同在哪里,如何应对数字化”,有请大卫·卡森先生!
大卫·卡森:尊敬的主席、各位嘉宾,首先感谢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组织这次论坛,我们版权局也是非常积极的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各项活动,我期待着能够通过这样的论坛和大家交换想法和信息。在过去25年当中可以说中国版权界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已经变得让我们都看不出来了。
现在这种侵权的性质以及它造成的危害,已经是在不断的出现了变化,导致了对我们的作者、艺术家、表演者和其他的创作者的生计产生了威胁。同时这种数字革命已经使得作品的传播更容易。数字技术出现了新兴的创作方式,它使得我们这些独立的创作者能够创造新兴的创造性的作品,同时也以大家在十年以前根本想象不到的方式传播作品,每一个作者都可以成为自己的出版商,能够廉价的、高效的通过互联网传播自己的作品,不需要向出版商、电影公司这样的中介组织了。这些中介组织当然还会在传播作品方面持续发挥作用。但是过去是作者只要是想出版,必须找一个愿意给他出钱的出版商。而现在作者能够自己来传播作品这个是狄更斯时代根本想象不到的。
现在出版的这些作品能够使得观众更容易的欣赏到这些作品,现在这些CD、DVD可以说是质量高、价格低,用起来非常的方便。现在互联网又在取代了DVD和CD的传播作用。这些发展能够使得我们消费者的体验更为的卓越,这样的话就能够更廉价、更方便的获得各种新的形态的作品。数字革命已经给我们这些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数字的福祉。现在这种新的创作方式以及传播的方式使得我们有很好的廉价和广泛的传播。我们想这些出版商和作者还有何求呢?我们看待了这给一些出版商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任何人有电脑,能上网就能够成为一个盗版者,甚至成为一个大规模的盗版者。要想大量的复制电影、音响制品软件或者是游戏,都是一种侵犯的事情。过去CD和DVD的盗版都需要有物理的介质,在世界上也是非常常见的。这经常会导致美中两国的矛盾和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矛盾。有的时候对于市场准入的限制和审批方面的拖延会使得这种问题更为的复杂。由于合法的作品不能传播,这就给盗版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在过去的发展中互联网的盗版使得DVD和CD的销售额在互联网面前是不值得一体的。因为网络能够使得人民未经许可的传播非常容易。而且网上的盗版已经从公告牌到网站到P2P的网络以及越来越新兴的网络设备。
所以说我们需要不断的努力去寻找这种技术和法律的工具,来打击各种形形色色的网上盗版。在东亚,现在这个危险是尤为的突出,现在中国的宽带上网数已经能超过了美国。甚至中国的网民也超过了美国。所以说这种免费获得内容的诱惑,可以说对那些囊肿羞涩的学生来讲是很难抵御的。这个问题对美国也是一样,确实是网上盗版对作者他们持续的创作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对于那些各种作品的出版商都造成了威胁。可以说音响公司的销售量大幅度的下滑。同时,整个行业的未来都出现了不确定。中国的这些艺术家可能把它的作品提供给中国人使用,这些艺术家同样也受到了威胁。在其他的艺术形式网上的盗版威胁到了创作者的生计,在互联网这样一个无边界的世界中任何国家如何保护力比较低的话都有可能成为盗版者的避风港。
现在恰恰是知识产权在经济当中的比例越来越大,所以知识产权如果出现问题的话经济就会出问题。如果说美国的经济出了问题,美国从中国进口商品的能力也会下降,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要关心这件事情。美国认为为了能够鼓励这些人创作,所以给这些创作者以独有的权利,这样的话它鼓励人们创作和传播作品,使得作品能够有精细的价值,从而使得这些作者有动力,同时也有可能成为作者,一个音乐家不能饿着肚子去演奏,一个电影的制片人也不能天天担心家庭的生计。所以说这些创作者他们应该能够享受自己劳动的成果,使得自己有谋生的手段持续的进行创作。
如果说一个社会不尊重版权的话就是不尊重这些作品,剥夺了这些作者来获得再生产能力的一种可能。我为中国现在正在经历巨大的经济改革,它也认识到要想充分的振兴它的文化产业,它必须也要提供有意义的版权保护。任何一个关心自己文化的国家,我想所有的国家都是这样的,都要去关心保护它的作者不上盗版侵权的危害。
可以说对于世界各国,包括亚非拉的这些发展中国家来讲,这些都很重要。因为如果说盗版使得他们没有合法的市场来赚取利润的话他们就没法维持下去了。因此我们说盗版是对世界各地文化的普遍威胁。可以说盗版它就剥夺了创作者的生存权。我们能够怎么做呢?我想选择两三个重要点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立法是很重要的。确实在网上侵权立法方面中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中国也加入了两个互联网条约,这个也很重要。确实,保护网上专有全权利法律是非常重要的,使得这些作者能够通过这种技术措施保护他们的作品,这个也很重要。这个法律应该让互联网的服务提供商承担他们所承担的盗版责任。这样的话,可以说通过立法是很重要的。同时通过这种机制的建设确保合规经营,这也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说,如果一旦一个人违反了法律得不到惩罚,实际上法律是在教育人们不要违法。一旦出现这种线索就要及时的查办,然后加以适当的惩罚,形成对于潜在的侵权的威慑。
我也知道中国现在以刑事处罚盗版的案件还是有限的。这种刑事制裁不单是一种威慑,同时也能够使得各国之间通过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盗版,中美两国政府已经采取了合作的步骤来进行刑事打击、网络盗版的工作。我们想通过这样的论坛可以交流想法,如何来实现这样的目标,同时研究如何让作者持续的获得自己创作性劳动的成果。谢谢!
[责任编辑:tracy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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