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属于娱乐性的,如果当事人彼此都不介意,不一定要深追究责任。”
本报讯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家版权局已启动互联网网络版权监管平台一期工程,预计于今年5月完成,对各大网站未经许可进行传播的音乐、电影作品进行自动搜索,更准确、快捷地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目前网络版权监管平台的二期正在申请立项。
昨日阎晓宏还表示,对于网络“恶搞”行为,需要做一些法律上的区别和界定,“我认为有一些属于娱乐性的,如果当事人彼此都不介意,不一定要深追究责任。”他同时强调,如果对于作品的使用量过大,也没有经过许可,或者“恶搞”的内容对当事人的名誉、对当事人的人身产生了负面作用,这样的行为是不提倡的,“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利,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界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阎晓宏还透露说,2007年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三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共办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01件,是前两年办理案件总和的1.6倍。新闻出版总署还公布了2007年我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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