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移动总经理徐龙(腾讯科技配图)
腾讯科技讯 3月7日消息,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各地的代表们带来了各种重要的提案,人大代表、广东移动总经理徐龙先生提出了加快制定《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的提案。
在这份提案中,《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不仅对网络文化产业给出了完整的定义,还建议应明确给出税收优惠等政策、技术、资金方面的支持,此外还应对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等敏感问题做出规范。
提案建议成立“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同时为确保网络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还应针对人才培养、盈利、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建立相应的模式。
网络媒体突飞猛进
徐龙呼吁,为顺应世界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潮流,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网络文化产业快速和健康成长,建议国家加快制定《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
所谓网络文化,是以互联网、通信网等网络为载体的一种新的文化形态,是现代信息社会和人们网络生活的产物。网络文化的日益繁荣必然带动网络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这已成为不容置疑的客观现实。
据统计,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2.1亿,手机用户已达5.2亿。网络文化产业在美国年产值已高达7000亿美元,成为美国第一大出口产业,在欧盟年产值为4300亿欧元,已超过电信和IT制造业。
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文化消费总量存在3000—4000亿元的结构性缺口。与此同时,文化产品的创作、设计、传播以及消费手段和方式越来越网络化,网络文化消费已迈入高速发展阶段。
问题突出 急需规范管理
目前,网络文化产业可分为两部分:一是传统文化产业的网络化和数字化,如数字图书馆、电子杂志等;二是以信息网络为载体的形式和内容都自成一体的新型文化产品,如网络游戏、动漫、短信、彩信、手机报纸、博客、网络视频、移动搜索等。
徐龙认为,“网络文化产业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目前的网络文化大多是即时性的、消费性的、实用性的,情感生活、奇谈逸事偏多,形成了一些“世俗文化”、 “泡沫文化”,甚至出现了一种“泛娱乐化”倾向,低俗娱乐、色情暴力等不良网络信息泛滥。此外,涉及网络信用及公民隐私的案例,近年来逐渐增多,引发社会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疑虑和恐慌。网络文化发展存在失序、失范、失真的问题,网络文化产业急需规范管理。
代表呼吁加快制定《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
徐龙进一步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日韩等国的网络游戏大量投放我国市场,如果不及时促进开发以中华民族文化为主体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业和品牌,我们丧失的将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而且中华民族文化受到严重冲击。“必须尽快将我们的文化资源优势、市场潜力优势以及本土作战优势等,转化成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开拓和占领国际文化市场。”他表示。
据专家介绍,国外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有赖于法律和制度双重作用的推动。1999年韩国制定了《文化产业促进法》,2004年,日本也制定了《文化产业促进法》。
[责任编辑:johnso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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