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讯 北京
时间4月12日消息 据国外媒体报道,周五,微软正式对美政府提出的网络广告隐私指导性原则做出回应,认为网络广告商在利用敏感的个人识别信息发放广告之前应事先征得有关用户同意,并建议采用多重认证方式,确保网上广告针对对象的个人隐私安全。
网络广告隐私指导性原则是于去年12月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提出的。该原则不具强制性,主要是要求网络广告产业加强自律,在跟踪搜集消费者网上活动信息数据行为方面更加透明。FTC还要求各相关网站、企业对这一原则提出意见建议。
微软官员表示,这次微软提出相关隐私保护建议,是基于这样一个考虑,即隐私受侵犯的危险度越高,用户就越应接收更多的保护性数据。微软除了同意FTC提出的重点加强行业自律原则外,还呼吁美国国会能够通过全面的消费者隐私保护立法来进一步确保网络消费者个人隐私不受非法侵犯。
微软建议的特别之处在于除了同意行业应加强自律外,还认为网络消费者应对保护自己的隐私掌握主动控制权。其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各网络广告公司在保存网络消费者个人网上活动数据信息时,必须施行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这些信息不当泄漏。同时这些数据的保存时限必须设定限制。
--网络广告公司向无关的第三方网站发放广告或提供服务时,应确保消费者事前得到通知,了解那些网站在保护私隐方面的主要措施。
--第三方在利用健康状况、性行为或是宗教信仰等敏感的个人信息发放广告时,必须征得相关网络消费者同意。
另外,Google、美国广告联盟及美国消费者同盟等公司和机构也都已经对FTC网络广告隐私指导性原则作出回应,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其中,Google的建议似乎是希望这一原则能够缩小适用范围。(编译/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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