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核心技术的情况下,家电企业如何进行创新,一些家电企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万利达就是其中之一。创新产品在万利达的年销售额中所占比重超过60%,是集团利润的主要来源。对于创新,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惠天有自己独到的看法。日前,他接受了《中国电子报》记者的专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万利达近年来不断推出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请您谈谈对家电企业产品创新的理解。
吴惠天:创新是企业的“牛鼻子”。企业的创新搞不好,大多是因为没有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创新要服务民生,要发展民生科技,开拓民生产品,要做老百姓买得起、具有先进性的产品。创新是相对的,别人没有而我有的产品就是创新。例如我们做的小电脑,有60G硬盘,有上网和GPS功能,便于携带,市场上没有类似产品,很实用而且物有所值,这就是民生科技产品,这就是创新。这也是民企的责任,根据市场需求,满足老百姓的需要,做好产品,服务民生。
记者:我国家电企业核心技术相对缺乏,如何才能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企业的创新?
吴惠天:创新不是高不可攀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都是自主创新的范畴。用比喻来说,原始创新是“金奖”,集成创新是“银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铜奖”,三个都要上领奖台。原始创新主要是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做的事情,很多企业目前还没有条件来做,但企业可以做集成,拿银质奖章,同时对于企业来说,这也更能体现立竿见影的效果。
记者:我国家电企业频频遭遇知识产权问题,您如何看待知识产权的保护?
吴惠天:我国家电行业面临的知识产权以及专利费问题比较突出。我认为,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必须注重规范知识产权的滥用。知识产权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加入WTO就要遵守WTO的规则保护知识产权,但同时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基于历史原因,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很早就开始了,一些工业强国很早就掌握了核心技术,专利几乎覆盖了电子制造业所有的边边角角,而国内企业的一些专利缺少含金量,要创新突围很难。收取专利费的初衷是鼓励创新,但是任何创新都不能完全属于个人,你的成果也有别人的一份。所以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按一定比例进行保护。不能一味地谈保护,我们不能不保护,但过多强调保护,实际上保护的是国际垄断巨头的利益。
记者:您认为应当如何有效地防止知识产权和专利的滥用?
吴惠天:我们一方面要遵守WTO规则,另一方面要规范知识产权的使用或者说是滥用。我们有些企业与国外企业签订专利合同时,并没有详细调查研究。有些专利费是按照专利池来收费的,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个池子里有多少“活鱼”,有多少“死鱼”。如果这个池子里有“死鱼”,就可以判这个专利失效。这一点我们目前还没有很好地去研究,应该请国际高水平的律师来协助企业进行分析研究,探讨有效方式取得突破。有些不该收的专利费,我们还在继续交。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不能交专利费,还应该罚他的款,这方面主管部门应该充分重视。规范专利滥用需要用法律手段,如果我国制定这方面的法律,就可以限制不合理专利费的收取。
[责任编辑:hunter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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