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年内出台相关保护办法
【本报讯】(记者 杨柳纯)互联网软件保护立法已经列入市政府2008年度立法计划,有望年内出台。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的《深圳
市互联网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立法论证会上获悉的最新消息。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友军表示,加强互联网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是促进互联网与软件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市知识产权局将借鉴先进经验,看齐国际标准,深入企业调研,掌握立法需求,广泛征求意见,争取年内出台《深圳市互联网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昨天,市法制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科信局等有关政府部门代表和华为、中兴、腾讯等企业代表参加了论证会。市版权协会会长、腾讯首席行政官陈一丹表示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律秩序作为保障,因此讨论和制订《深圳市互联网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十分迫切,希望该办法能牢牢抓住深圳行业特点,内容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广东省乃至全国互联网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hunter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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