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认为,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在西方,财务信息的会计披露经过了以账簿披露为主体(十二世纪到十五世纪)、以财务报表披露为主体(十五世纪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和以财务报告披露为主体(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今)的三个时期,财务报告的产生及每一次发展变化无一不是会计环境变化的结果,当经济、法律、社会文化、政治、科学技术以及自然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同时也对财务报告的实质内容及形式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它们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或早或晚、或多或少,使得财务报告在不断发展变化着,以更好地适应着财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